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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:
您好,欢迎您来我院就诊,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诊查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我院将于6月11日起按相关物价标准执行诊查费收费,特此向广大患者公告如下:
一、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:
1.普通门诊诊查费 8元
2.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 12元
3.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 16元
二、急诊诊查费收费标准:
急诊诊查费 15.4元(含病历费用1元)
注:1.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规定,门诊诊查费可上浮20%,为回馈患者我院不予收取;
2.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诊查费收费规定,门诊诊查费仅当日有效,次日就诊需重新挂号,但考虑患者就诊时的实际需求,现规定首诊患者次日可挂就诊科室免费复诊号完成看诊(查看检查结果等);
3.门诊开药患者可挂便民号(1元),仅用于门诊开药,不参与诊疗行为。
感谢广大患者及家属的关注与支持。